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

活動記錄:正義的盡頭-司法改革系列講座

◎林冠嘉 李勁 游羽棠

對於「被害者」印象,多數人停留在一幕幕怵目驚心的慘劇,或者是透過媒體聲嘶力竭的向社會大眾哭訴的遺屬們,但這並非完善的定義。當我們從不同角度觀看,受到不公正的調查程序或司法審判而無端受不平之冤的冤獄犯,或因社會忽視其基本生存權利而不得不鋌而走險以維持生活的受刑人,難道不是在各種遭受不公義對待下的「被害者」?在「正義的盡頭-司法改革系列講座」中,我們探討了各種情形下的「被害者」,希望能更全面的觀照所有面向。

(攝影:林宜庭)

死了一個壞人之後?

  在第一場講座,主講者吳佳臻女士在一開頭,便放了一張表格:上頭統計著我國歷年來死刑犯的職業與教育程度分布。他們多半是勞工或者無業,教育程度則多在國中以下。換了下一張投影片,上頭是一位長相頗為俊俏的年輕人,那位年輕人名叫湯英伸,是我國司法史最年輕的死刑犯。湯英伸是鄒族人,本為師專學生,後因為家庭因素選擇休學,隻身來到台北打工,卻不慎誤入求職陷阱,被雇主違法扣押證件,並經常遭受「番仔」等歧視性字眼的辱罵。在忍無可忍之下,湯英伸在一個夜裡因酒後衝動,而殺害了雇主一家三口。在此,我不禁疑問到:究竟是哪些人在犯罪?又,犯罪又是怎麼生成的呢?如果任何犯行的背後,都隱藏著社會之惡,那社會是否可以把所有罪責均推給那名罪犯,然後剝奪其生命呢?

  而除了犯罪的社會性,吳佳臻女士也提到:本國的司法制度一直是為人詬病的。過於潦草的程序、監督機制的缺乏等,造成了判決與偵訊過程時常充滿了爭議。尤其在戒嚴時期,軍事法庭的審判為了講求效率,在偵訊過程中充滿了嚴刑拷打。因此,經常使得嫌疑犯在受不了折磨的情形下被逼認罪,儘管他們或許根本未曾犯案。最常被人提到的江國慶、蘇建和案到邱和順、李師科案中的王迎先,都讓人看到了警方為講求績效而在偵訊過程中發生的諸多紕漏,而那些遭到誤判的人,他們都是司法判決下的受害者。這些制度的受害者,在尚未獲得清白判決前,必須面對社會大眾蔑視的眼光,甚至是至親的離棄,在四顧無援的情況下,他們必須獨自去承擔這一切。有些人選擇了以死明志,有些人則含冤而死,就算是最終獲得無罪開釋的人,也因為這漫長而煎熬的過程蹉跎了大半輩子。再者,嫌疑犯在得不到「社會」的支持下,司法程序又時常未以無罪推定為原則,給予嫌疑犯適當的保護,面對這樣的處境,讓那些蒙受冤屈的人無疑成了整個社會風氣和體制下最後的犧牲品。

  所以,當社會大眾在為受害者感到義憤填膺並不斷的要求將嫌疑犯處以死刑時,是否也應該思考如此用以斷案的證據是否充足,而自己是否也成了將無辜者推上末路的劊子手。或許有人說,隨著戒嚴的解除,這樣誤判的情形必定會有所改善。然而真正的主因應著重於調查程序和司法判決,假若我們不從這些面向的監督及改進做起,因司法誤判而生的受害者將只會不停增加。


人間垃圾場



(攝影:林宜庭)

  「一日為犯人,終生為犯人」,這便是聽完李茂生老師演講後給我的第一個想法。人纇的運作有一定規律,我們都遵循在這規範下生活著,破壞這規律的便應當被隔離,並盡可能加以矯正,以維持整個系統運作的正常,所以我們為精神病患保留了收容所,而犯下罪刑的人,監獄便成了最終歸宿。

  然而我們必須要了解,絕大多數的人都不希望以犯罪的方式來維持生活,走向犯罪一途往往是最終選擇。理想中的監獄,應當是使那些曾經犯下錯誤的人能有所悔改並重新回歸到社會的地方;然而,現實是:那些曾被貼上標籤的人是難以再次融入進這個社會。監獄,是個極其悲慘的地方,遵循所謂的劣等原則,期望就此讓受刑人改過自新。然而,這樣並沒有解決他們最大的問題—如何以合法方式糊口。監獄並沒能提供受刑人一個培養自己將來出獄賴以維生的技能的環境,政府所謂的「一監獄,一特色」顯得如此不切實際,並未能真正改善受刑人出獄後的生活。當受刑人在監獄外無法維持其基本的生活,最終也只能再次犯罪,靠犯罪所得來糊口,或者被捕入獄以填飽肚腩。

  這種情形反應在即使死刑恢復執行,重大案件的案發率沒有明顯下降,一般犯罪的情形卻持續上升,尤其犯罪的回流率更呈現高比例。因此,當我們在主觀的以為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是本於犯罪者心術不正時,更應該思考的是:是什麼原因造成社會沒能發揮出保護網的功能,而迫使人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的以犯罪來維持生計,同時,我們更不應放任監獄成為所謂的「人間垃圾場」,讓願意悔改的人也走投無路。因為,他們也只是監獄體制下另外的一批受害者,陷入在這惡性循環中難以翻身。


誰能站在我這邊?



(攝影:張曉恬)

  媒體鏡頭前悲痛萬分的被害者家屬,讓我們理解失去摯愛的傷痛,當家屬要求盡速將凶手繩之以法,我們也一致認為這是平息家屬傷痛的必要手段。但講座中,卻有一位被害者家屬在歷經痛失二位至親後,選擇以信仰的力量逐步放下憤顢,獻身於被害者家屬的輔導工作,以自身努力破除弱勢族群總被命運擺布的刻板印象,他是林作逸先生:一位總是笑容滿面,帶著顯而易見正面能量感染周遭的老師。談起面對摯愛的接連離去,雖已學會以平穩的語調訴說緩步進行的平復過程,但提及失去的哀慟仍難掩落寞。也許我們不能在短短兩小時中全盤領會那樣的傷痛有多巨大,但對我而言,輕淡的語調所帶來的震撼更勝聲嘶力竭的哭喊。遭逢巨變的激烈情緒可以預期且理解,但與眾人的想像不同,林作逸給了我們截然不同的態度。在一步步走出喪母之痛的二十年後,命運再度以相同的方式殘酷剝奪僅存的父愛,但他以過往經驗協助手足走出悲劇重演的夢魘,也成為時時鞭策向上的動力。

  脫離被害者家屬的普遍刻板印象的最佳途徑,是在劣勢中付出加倍努力成就自己想望的未來,期許自己能為所愛創造一個安穩的環境,擺脫過去的陰霾。林作逸亦提及一個值得注意的觀點,一般社會大眾對於被害者家屬的補償措施均以金錢賠償為主,但其實被害者家屬真正需要的是心理重建,而不是以金錢了事。


  心理諮商師王臨風先生則分享了與受刑人貼身相處的經驗,對於在社會上被視作十惡不赦而不願給予改過自新機會的性侵犯,王臨風有著不同的觀點與深切的期待。相較於社會輿論多主張公布性侵假釋犯的個人資料以防患未然,避免該嫌再犯,王臨風認為此舉無異扼殺受刑人在社會中重新立足的可能。試想,即使有了新的居住環境及生活圈,卻因為個人資料遭昭告天下,眾人避之唯恐不及,不僅無法獲得生活所需的收入來源,更使家人受到訕笑與排斥,對於出獄後的社會適應與心理重建均有巨大的衝擊。相反的是,王臨風期許這個社會能對曾經失足的人多些寬容,去除先入為主的歧視就能讓受刑人多些重新努力的勇氣。許多時候當我們吶喊著要求受刑人付出代價時,卻忘記了同理他們也是有著情感的「人」,需要被接納被肯定才能有動力擺脫過去的迷失。



後記



  當眾人皆為正義獲得伸張而歡欣鼓舞,卻時常忘記了在正義的盡頭,有著嚴刑峻罰撫平不了的傷痛,存在著冷漠忽視掩蓋不了的問題。當慘絕人寰的命案發生,我們關注的不只是加害者是否依社會上「速審速決」的聲浪迅速結案,更重要的是:假如檢警對辦案過程支吾其詞,為求符合社會大眾期待而讓嫌犯屈打成招,造成如江國慶案的悲劇重演,使無端遭剝奪自由,甚至失去生命的公民,成為了不公正制度下的被害者;當社會新聞中竊案頻傳,已有前科者一犯再犯,除了讓犯罪者接受應有的處罰,我們更應探究其作案的動機,了解是什麼樣的原因迫使一個人願意冒著失去自由、被貼上「偷竊慣犯」標籤的風險,只求維持生活所需;當我們關注著殘酷無道的加害者是否已受制裁,卻可能忽略了被害家屬的心理重建,至親的生命無端遭剝奪,情緒的激烈起伏必難短期內平復,但與其對加害者大肆撻伐,我們更須關注被害者家屬後續的生活發展,以免忽略了那群被遺忘的被害者。藉由此系列講座,我們得以從不同面向觀照事件全貌,即使在司法體系的盡頭,也能讓正義獲得繼續前行的動力。



【講座資訊:】

死刑存廢:「死了一個壞人之後?」
主講人:吳佳臻(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執行長)
日期:2012/11/28

監獄改革:「人間垃圾場」
主講人:李茂生(台大法律學系教授)
日期:2012/12/3

被害人保護:「誰能站在我這邊?」
與談人:林作逸(被害人家屬)、王臨風(社工)
主持人: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日期:2012/12/4

1 則留言:

  1. 貴主編,你好。我是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總編輯關魚,輾轉看到這篇活動紀錄,深深覺得需要推廣給更多讀者知道,剛已把它推薦到台灣好生活報的生命人權網摘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30930/5251

    為了吸引更多人點閱,推薦標題擷取裡頭的小標,改為「《廣場》正義的盡頭:人間垃圾場?」還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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